人民法院報北京電(記者 王麗麗)“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為進一步對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提供指引和規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4個涉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保護再審典型案例,包括3個刑事、1個民事案例。
依法再審糾正涉企產權冤錯案件是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的重要內容。人民法院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依法再審糾正涉企產權冤錯案件,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幾方面特點:一是堅持罪刑法定原則。謝某等三人虛報注冊資本、私分國有資產、行賄、職務侵占再審部分改判無罪案中,原二審期間公司法已對資本注冊制度作出了重大調整,當事人沒有實繳注冊資本的行為未違反修正后公司法的規定,不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嚴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認定標準,準確劃定罪與非罪界限,對此案依法再審裁判,切實維護了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二是堅持刑法謙抑性原則。葉某某合同詐騙再審改判無罪案,竇某某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再審改判無罪案均由合同糾紛引發,但在案證據并不能證實當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存在侵占、挪用等犯罪事實。人民法院堅守刑法謙抑性原則,準確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有利于體現刑法最后的保障作用,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三是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史某某、王某某訴某礦業公司、某聯合集團企業出售合同糾紛再審案中,堅持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法律地位平等,充分體現人民法院對各類市場主體的依法平等保護,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助力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優質司法服務。
本批典型案例的發布,釋放強烈法治信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安心經營、放心發展。同時,為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準確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審理同類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引,體現了人民法院糾防結合的目標導向。人民法院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實施好民營經濟促進法,進一步推動涉企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為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