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記者 盧俊宇
6月12日,某報記者臥底微信賭場的報道給人們揭開了“微信賭場”的可怕內幕:開一局只需5分鐘,下注、開局、下注……賭局像車輪滾動,你甚至來不及眨幾下眼,也不知道錢輸給了誰,成千上萬賭資就已蒸發。一位賭徒這樣描述,“血淋淋的,押下去是一串沒有感覺的數字,玩完才發現輸了一大筆,這比現實中的賭場恐怖太多。”
從去年開始,廣東、陜西、貴州、浙江等地公安部門相繼破獲一批利用微信賭博案件,賭資動輒上千萬元。這是一個危險信號,利用微信紅包賭博正在全國各地蔓延,已有愈演愈烈之勢。
與傳統賭博相比,微信賭博具有更大的危害性,警方打擊起來也面臨新的困難。傳統的賭博,有場地、有工具、有籌碼,只要抓準時機,一逮一個準。而微信紅包賭博,無需場地,無需工具(有手機即可),也不見籌碼,而且參與人數無上限。它更隱蔽、更隨機、更靈活,因此也更難被發現。就算參與者想“反水”,但囿于“殃及自己”的顧慮,也不敢隨便報案。
而且,微信賭博蔓延迅速、涉及面廣。玩法多樣,每個群都可以建立一套獨特的游戲規則,傳播速度呈裂變式擴散。借著“紅包接龍”的瓶子,注入“下注博彩”“抽頭賺錢”的酒,表面是“輸贏皆可能”,但博彩者往往悲哀地發現,最終贏得盆滿缽滿的總是群主、包主、財務等組織者,輸個一絲不掛的總是自己。當圖好玩的“拼手氣”變成殺紅眼的“賭輸贏”,微信紅包原有的娛樂性蕩然無存,而變成充滿兇險的賭場。
因此,面對微信賭場,不能放任自流。各地公安機關對此要高度重視,必須采取“零容忍”的態度重拳打擊,制訂并實施有效的針對網絡賭博打擊之策。否則,必然會導致更多不法分子的效仿。
目前雖沒有專門針對微信賭博的法律法規,但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已將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數據,組織賭博活動認定為“開設賭場”行為。所以微信賭博適用《刑法》關于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的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
但,這遠遠不夠。對于微信搶紅包和賭博之間關系的準確定義,讓相關的執法寸步難行。因此,應盡快出臺針對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賭博的法律法規,避免更多人因賭博而遭受財產損失,也才能讓執法部門有法可依。
另外,每一個互聯網公司都應該責無旁貸地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監控。將監管前移,是每一個互聯網公司和相關部門應該共同構建的“防火墻”。只有內外合力,“微信紅包賭博”的生存空間才會越來越小。
最后,也提醒那些深陷紅包賭局中無法自拔的賭客,早日從心理層面褪掉賭癮,賭海無邊,回頭是岸。否則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的人生悲劇就離你不遠了。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