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圍繞“三個要件”“一個重點”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導向、發展導向,優化市場準入準營,創優“三無三可”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活力,我省制定了《山西省優化市場準入激活民間投資的具體措施》(以下簡稱《具體措施》),經省委省政府審定,8月21日以晉政辦發〔2023〕50號文件印發實施。9月5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具體措施》進行政策解讀。
《具體措施》分八個部分,共30條舉措。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