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電子商務經營者春節期間網絡交易行為作出合規提示,規范網絡經營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電子商務經營者要落實信息公示義務,亮照、亮證經營,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平臺經營者要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信息核驗登記,優化平臺協議規則,加大對平臺內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的審核,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采取必要處置措施。
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全面、真實、準確、及時的披露商品和服務信息,完善消費維權制度,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平臺經營者要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回應消費者訴求和關切,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和平臺內商家投訴,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要嚴格遵守《廣告法》等法律規定,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
強化價格行為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要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實施價格欺詐行為;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對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文化娛樂、酒店住宿等民生消費重點領域的價格監控和分析,主動管控異常定價行為,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捏造和散布漲價信息。
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平臺經營者要以大宗食品、節日時令食品、“一老一小”消費品為重點,加大抽檢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源頭追溯機制,堅決守好食品安全底線,防范化解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平臺經營者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平臺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許晶晶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