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日益嚴格的環保執法,一些人不僅沒有把握好環保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反而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甚至認為“環保停產影響經濟發展”。對此,必須清醒地看到,在環保行動中受到沖擊的,往往是那些靠犧牲“環境容量”才能盈利的企業。同時,以污染換取GDP的做法,不可持續,必須摒棄。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是新發展理念題中應有之義。除了政績考核標準需要加快完善,各地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保持應有的定力,堅決擠掉粗放發展的水分,咬定青山不放松,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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