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代縣把鄉村治理作為鄉村振興的有力抓手,以多項舉措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助力實現鄉村振興。
堅持黨建引領,夯實鄉村治理基礎。該縣通過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等制度,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和基層黨組織在農村各種組織中的領導作用,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堅強的戰斗堡壘,以強有力的組織力量為支撐,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貫穿于鄉村治理全過程,促進鄉村治理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深度融合,為鄉村善治提供組織保障。
堅持以案促治,提升鄉村治理效能。以中央、省、市紀委重點關注的信訪案件調查處置工作為契機,持續整治侵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及時妥善處理農民群眾合理訴求,妥善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并且做好信訪矛盾摸排化解工作;暢通農民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行領導干部定期下基層接訪制度,積極化解信訪積案;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不斷改善黨群干群關系,促進基層共建共治共享。
堅持“三治融合”,提升鄉村治理能力。堅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為根本方式,深化村民自治,加強村民自治規范性建設,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引導村民通過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協商解決問題。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等工作制度,將群眾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等權利落到實處。加強法治建設,拓寬鄉鎮法治文化陣地,營造法治鄉村氛圍,加強村級法治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以多元化方式豐富法治元素,培養群眾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形成百姓崇法循法行動自覺。強化以德化人,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群眾抵制各種封建迷信活動,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組織開展各類文明評比活動,培育先進道德典型,營造崇德向善的良好風尚。
(劉 帥 菅保樂)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