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5年走進尾聲,明年的新能源汽車到底怎么補貼備受關注。
近日,工信部等三部門發出公告,調整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
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后,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對比之前的政策,這份2025年第24號公告主要針對2026至2027年的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在技術門檻上進行了顯著的提升,核心變化是引入了更新的國家標準,對車輛的能耗和續航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其中,純電方面,百公里電耗不高于GB36980.1—2025的限值。
插混(含增程)方面,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100公里;電量保持模式中,油耗需低于GB 19578限值的 70%~75%;在電量消耗模式中,電耗需低于GB 36980.1限值的 140%~145%。
新要求還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擬列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的車型,應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報。
這次政策調整引用了新的國家標準,即《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GB 36980.1—2025):這是一個強制性國家標準。它于2025年5月發布,并將在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乘聯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此次調整是為適應新能源汽車續航快速提升,發動機增程技術提升,確保政策與技術發展同步。同時,通過提高技術門檻,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淘汰落后產品,推動產業從規模擴張轉向高質量發展,穩定企業對政策的長期預期。
“新要求將促進電池容量、混動系統等技術升級,優化駕乘體驗,提升產品安全性與競爭力。嚴格的標準推動企業推出更高性能車型,滿足消費者對長續航、低能耗的需求,擴大市場的同時助力綠色低碳發展,實現產業升級與消費升級的雙贏。”崔東樹說道。
公告原文:
關于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
(2025年第24號)根據《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號),結合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標準體系發展和車型變化情況,現就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純電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于《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
(一)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于7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于7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非汽柴油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于14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于14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三、其他技術要求繼續按照《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2號)規定執行。
四、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減免稅目錄》且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自動轉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不符合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擬列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的車型,應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報。被撤銷的車型,可重新申請列入《減免稅目錄》。
五、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后,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稅務機關依據《減免稅目錄》、減免稅標識以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辦理車輛購置稅減免稅手續。
特此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5年9月22日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