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四部委發布了《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根據該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
通知顯示,為保持新能源汽車產業良好發展勢頭,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蓋世點評:四部委發布的通知明確了2022年補貼標準及補貼退出時間,意味著政策給車企和消費者以明確的信號。但其實業內對新能源補貼退坡早已有預期,所以補貼進一步退坡或不會對新能源市場產生較大影響。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