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6日訊(記者 王躍躍)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穩定增加汽車等大宗消費,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鼓勵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限購地區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更多通過法律、經濟和科技手段調節汽車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車限購,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建立健全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加快發展汽車后市場。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措施。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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