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5月24日電 (常濤)廣告抄襲翻車,正從奧迪這個“行業笑話”,逐漸演變成多家車企共同上演的“行業級笑話”。
在奧迪“小滿”廣告坐實抄襲后,又有兩家車企的廣告被指抄襲。一則是寶馬2021年8月發布的《良倉x全新BMW 8系》,被網友指出涉嫌抄襲歌手SOHN于2017年1月13日發行專輯《Rennen》中的一首歌。巧合的是,該廣告和奧迪“小滿”廣告的導演是同一人。
還有本田汽車的一則廣告,也被指盜用他人經歷。日前,該廣告拍攝方“汽湃”已發布了致歉聲明,并下架了相關內容。但品牌方東風本田,至今沒有任何官方回應。
短短兩天時間,車企營銷由單家企業翻車變成了“連環追尾”,令人大跌眼鏡。不難發現,這三則抄襲或疑似抄襲廣告均由第三方公司制作,有網友就認為,車企其實是被“豬隊友”給坑了,車企也是受害者。乍一聽,這個觀點沒有毛病,畢竟沒有企業愿當“冤大頭”,花高價去為一則抄襲的廣告付費。
不過,稍加思考后發現,廣告接連因抄襲“翻車”背后,最應該反思的,其實是奧迪、寶馬、東風本田等車企們。
奧迪在在一份命名為“聲明”的文章中致歉,承認“監管不力、審核不嚴”。但除了意識到這兩項失責本身外,奧迪更應該反思的是,自己為何會失責。這其中的原因應該是復雜的,比如廣告由第三方公司制作,沒有持續跟進、監督內容;比如作為甲方花錢了,只看結果就好,不需要知道過程等等。但最有可能的,是車企在審片時,對所謂的創意、賣點以及代言人過分重視,而恰恰對“抄襲”這一突破底線的行為沒有保持足夠警惕。
對廣告來說,創意、設計固然重要,但底線不能被突破,否則就如在松土上蓋房子,蓋得越高,塌得越快。對廣告內容的原創性進行把關,這是對自身品牌負責,他人無法替代。
廣告行業也應該反思,類似抄襲行為為何接二連三上演?如何構筑有效的防范機制?畢竟,這波集中翻車既是汽車行業的笑話,更是廣告行業的笑話。(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趙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