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在太原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來自太原市房產局、太原市規資局、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就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問:人才來太原工作,太原將如何保障人才的居住問題?
太原市房產局局長鄧大亮:太原正在加快推動形成租購并舉的新格局。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大力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今年將繼續推進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工作,通過新建、改建、盤活居民閑置住房等方式不斷籌集租賃房源,與此同時,我們同步啟動了3萬套(間)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計劃,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希望通過努力,為來并工作、學習、就業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個良好的住房租賃市場環境。
同時,太原也正在加快構建由租賃型和產權型組成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租賃方面,對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內尋找工作(創業)且無房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取得初級以上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的人員,如不符合太原市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補助或租房補貼申請資格,在太原市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時,免收3個月租金;新就業(創業)1年、2年、3年以內,租金分別上浮至市場租金的50%、70%、90%。購房方面,完善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加大團購力度,支持人才購買住房。
問:現在房地產市場低迷,而且電商對實體商業用房沖擊較大,在太原市會看到很多商業用房存在空置的情況,請問政府是怎么考慮的?
太原市規資局副局長祁俊:近年來,受電商沖擊,太原市實體商業用房市場需求一直比較低迷,尤其是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去庫存的壓力明顯增大。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結合市場環境和企業訴求,在城市規劃的基礎上,對居住用地的商業比例進行靈活處置。即在滿足配套要求的前提下,可在辦理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或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批階段分類靈活處置。
問:《意見》中提出,在土地公開出讓時,政府將保證金定到20%,土地成交簽訂出讓合同一個月內繳清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內付清。對開發商來說,這個優惠幅度比較大,這一舉措會對樓市及房地產行業產生怎樣的影響?
太原市規資局副局長祁俊:為了保證太原市房地產企業公開公平有序競爭,太原公開出讓土地競買保證金一直以來按起始價全額繳納。在2020年疫情期間,政府為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出臺了短期支持政策,將土地公開出讓時的競買保證金定為起始價的50%,當時市場反映良好。目前考慮到太原市房地產市場實際形勢,以及疫情、電商等因素的影響,《若干意見》中提出將新出讓土地的競買保證金定為起始價的20%,土地成交簽訂出讓合同一個月內繳清首付款的50%,余款一年內付清。進一步加大了優惠力度,這樣做一是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成本;二是可以促使房地產企業合理規劃發展,加快資金周轉;三是進一步調動房地產企業競買土地的積極性,促進項目及時落地,從而推動太原市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問:對于期房交房風險的問題,太原如何進行防控?
太原市房產局局長鄧大亮: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對全市在建在售房地產項目統一按照《太原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試行)》及本意見規定執行監管,預售資金全部進入監管賬戶。重點監管資金必須用于工程有關的建設,可以直接撥付給工程總承包企業和甲方指定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加大房地產企業挪用預售資金和銀行虛假監管等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確保預售資金“應進盡進,應管盡管”。
與此同時,太原建立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分類檢查清單,實施差別化監管。創新執法檢查方式,通過利用無人機拍攝、部門互聯共享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數據等非接觸手段進行巡查,減少現場執法檢查頻次,增加有效施工天數。
太原還將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大多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未批先售、虛假宣傳、強制交房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項目的曝光力度,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在開發商辦理的業務方面,太原對已辦理抵押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嚴禁發放預售許可,但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預售的項目,相關方面實現抵押權時,不得影響房屋買受人的權益。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土地或在建工程設立抵押權不影響購房人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對拿地未開工或已預售拖延進度等現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明確責任單位,強化工作督導,加快建設進度,進一步消化和盤活存量土地。已預售項目力爭在24個月內完成交付。
對存在風險隱患的重點企業,按照“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確保商品房按期交付。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穩妥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并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并收購出險和困難企業的優質項目。(山西晚報記者 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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