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應取消保證金超280億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建筑業企業使用銀行保函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近1200億元,盤活了企業流動資金。各地累計退還建筑業企業各類保證金496.5億元,其中應取消的保證金280.8億元;逾期或超額收取的投標保、履約、工程質量、農民工4類保證金共計215.7億元。經過近半年的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切實減輕了建筑業企業負擔,對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司長吳慧娟表示,住建部要求各地按照“一個企業不落、一個項目不落”的原則開展清查,確保保證金按時返還。2016年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還對四川、江蘇、上海等8省市開展了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專項督查。(記者 亢舒)
(責任編輯: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