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2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后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為30%。經評估,上海市繼續實施調整后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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