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5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購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務新舉措,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購房合同簽訂當月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支付首付款。
申請條件方面,購房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以下簡稱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一是在市行政區域內通過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按揭貸款購買存量房屋;二是申請人購買存量房屋時,在承辦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托管銀行)辦理資金托管服務;三是托管銀行已與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相關業務聯網合作。
對于辦理方式,通知明確,存量房屋買賣雙方與托管銀行簽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后,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在托管銀行申請辦理:本人身份證件;資金托管協議;《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存量房交易首付款申請書》;提取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業務審核通過后,托管銀行將提取資金劃轉至買賣雙方約定的存量房屋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中,買賣房屋完成不動產登記后,托管銀行將提取資金劃轉至買賣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收款賬戶中。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