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獲悉:《山西省旅游條例》于1日起施行。該條例將旅游業明確為全省戰略性支柱產業,并提出建立旅游資源開發經營退出機制,對旅游資源造成嚴重浪費或破壞將依法予以撤銷或者收回旅游資源開發經營權。
山西省旅發委主任盛佃清說,條例的出臺在山西旅游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是實現山西經濟由地下轉地上、黑色轉綠色的重要舉措,是破解“一煤獨大”難題的重要途徑。
條例明確要規劃先行,旅游發展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規劃建設交通、通信、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需兼顧旅游功能。(楊一帆、王菲菲)
《人民日報》(2018年01月02日10版)
(責任編輯: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