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旅游1月2日電中國國航、首都航空、幸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繼宣布:自2023年1月5日(含)起銷售的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為人民幣4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為人民幣80元。
值得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費嬰兒旅客免收;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標準減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費標準為20元/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費標準為40元/人。
此次調整之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幣120元。
多家航空公司通告顯示,燃油附加費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額為準,2023年1月5日(不含)前出票的客票若換開到2023年1月5日(含)之后,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伍策 一丁)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