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李恒)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救護車清查、嚴厲打擊“黑救護”等違法違規行為、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等6個部門11月3日發布通知,決定聯合開展為期1年的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
規范管理救護車,嚴厲打擊“黑救護”等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的重要保障。
這份《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法提供院前醫療急救和醫療照護轉運服務的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根據通知,配置使用救護車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救護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并落實救護車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規范配置,按要求加裝定位裝置。嚴格按照標準報廢更新,嚴禁私自改裝、出租、出借、轉讓、掛靠、承包給任何單位及個人或挪作他用。
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轄區人口數量、醫療資源分布狀況、院前醫療急救任務量和衛生應急任務需求等因素,規劃急救車數量。完善信息化建設,實現對救護車的實時信息核查、定位、跟蹤和調度,并持續實時更新救護車動態數據庫。
此外,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登記注冊的救護車(尤其是長期停留在外省、外市的救護車)進行監管,重點審核人員資質、服務范圍等內容。
在全國救護車動態數據庫基礎上開通面向社會的救護車公開查詢功能;救護車兩側尾部噴涂二維碼,方便公眾掃碼知曉車輛所屬單位、編號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方便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救護車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不斷提升救護車服務質量和患者滿意度。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