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使各部門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
生態環境保護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舉措。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能否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是黨性問題、紀律問題。只有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才能真正讓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在實處。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7月20日反饋督察情況,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增強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扎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省紀委監委成立山西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組,對相關問題迅速開展調查核實,并依據有關規定對146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彰顯了省委、省政府落實督察整改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以實際行動和成效堅定捍衛了“兩個確立”,堅決做到了“兩個維護”。
生態環境保護不是一兩個部門的事情,黨委政府、企業及社會公眾都應承擔相應職責,分工合作,共同發力,黨政領導干部更要帶頭履職,以上率下。對履責不力的干部進行追責問責,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我省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反映出有的地方黨委、政府新發展理念樹得還不牢,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部署不力、推進落實不到位;有關職能部門抓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意識不強,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徹底,教訓非常深刻。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全省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心懷“國之大者”,堅定扛起保護黃河千秋大計、筑牢京津冀生態屏障、建設山西美麗家園重大政治責任和歷史責任,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西,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郭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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