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沒有耕地安全,就沒有糧食安全。《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發布,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牢牢守住糧食安全生產底線,完善穩數量、提質量、保生態三位一體的耕地保護新格局。
良法善治,在于法之必行。實施辦法細化了耕地保護的相關規定,建立了耕地保護的網格化監管機制,強化了對永久基本農田的特殊保護,并兼顧耕地保護與生態保護的統籌。要推進實施辦法落地,按照實施辦法的規定,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全覆蓋,進一步建立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獎懲制度,堅持黨政同責,實行嚴格考核、終身追責,加大違法打擊力度,以零容忍的態度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行為、釋放嚴守耕地紅線的強烈信號。同時,要加強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宣傳,通過“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專題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嚴格保護耕地、自覺抵制亂占耕地進行“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扎緊耕地保護的“籬笆”,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推進耕地保護制度的落地,為耕地保好駕、護好航。
嚴守耕地總量的同時,要提升耕地質量。在確保我省耕地總量不減少,守住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的前提下,要全力提升耕地質量。我省對耕地進行了細致的調查與分類,對耕地進行了種植屬性標注、敏感區域細化調查、坡耕地與梯田分類及坡度分級調查等,要在此基礎上推進耕地分類管理,因地制宜把各類耕地種好用好。向科技要效益,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抓手,分類推進鹽堿耕地改良,提升耕地質量水平和糧食生產能力;提高農業用水效率,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真正把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適宜耕作、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現代化良田。
耕地是生態系統的重要一環,耕地生態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實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手段,對已受污染的耕地進行治理和修復。同時,建立健全耕地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定期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評估,及時發現問題,精準施策。推廣綠色農業技術,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推廣節水灌溉、輪作休耕等農業可持續發展模式,使土地有機會自然恢復,實現耕地資源的長期可持續利用。加強農業廢棄物管理,減少這些廢棄物對土壤和水體的污染。加強政策支持與公眾參與,通過提供資金補貼、技術支持等方式,加強公眾耕地保護意識和技能提升,鼓勵農民和企業參與耕地生態保護實踐。
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始終是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面對耕地保護任務,必須尊重規律、因地制宜,拿出“長牙齒”的硬措施、真招數,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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