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武佳)2月9日,省醫保局消息,《關于調整完善“雙通道”藥品范圍和待遇標準的通知》印發,對我省門診特藥政策進行了調整。3月起,我省特藥由95個增加到139個,國家談判藥品中的36個納入門診慢特病用藥范圍,其他國家談判藥品按普通乙類藥品管理。概括來說,我省門診特藥范圍和品種進一步擴大,報銷比例進一步提高,百姓用藥更加便利。
從2017年開始,我省先后4次從國家談判藥品中納入95個門診特藥,患者門診使用,在醫療機構和藥店兩個渠道購藥(即“雙通道”)均可報銷。本次調整,將2021年國家新增談判藥品中的醋酸艾替班特注射液等36個藥品,協議期內談判藥品中的艾曲泊帕乙醇胺片、馬來酸阿伐曲泊帕片2個藥品,醫保乙類目錄中的利魯唑等8個藥品,納入我省特藥范圍。本次新增的特藥,主要包括罕見病、惡性腫瘤、傳染病(丙肝、艾滋病等)、血小板減少癥、皮膚病、阿爾茲海默癥、類風濕關節炎等病種,患者門診用藥報銷有了更多選擇。
按原特藥政策,2017年首批確定的6個按70%報銷,其他89個藥品職工按60%、居民按50%報銷。根據我省醫保基金負擔能力,統籌考慮住院和門診慢特病的報銷比例,這次對門診特藥報銷比例作了適度提高。
我省首批6個特藥(曲妥珠單抗、氟維司群、伊馬替尼、達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仍執行原規定按70%報銷。新版特藥目錄中有21個專門用于罕見病治療的藥品,包括肺動脈高壓、多發性硬化、脊髓性肌萎縮癥、法布雷病、肢端肥大癥等,職工醫保按70%報銷、城鄉居民醫保按60%報銷,報銷比例比原來提高了10個百分點。其他特藥,職工按65%報銷、城鄉居民按55%報銷,報銷比例比原來提高了5個百分點。個人用藥負擔進一步減輕。
按原特藥政策,參保人員住院期間用藥,也必須有特藥定點醫院的責任醫師處方,不太方便。另外,患者用藥必須提前辦理備案審核,這樣如果住院期間首次用藥,可能會有一定的空檔期不能報銷。
本次政策調整后,參保人員(包括未辦理門診使用特藥備案手續的人員)住院期間使用特藥,不再需要提前在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只要主管醫師診斷符合適應癥并開具處方,經特藥責任醫師審核后,即可使用相應的門診特藥。住院使用特藥,藥品費不計入住院費用,單獨結算,但醫院須在病歷中完整記錄,且只能開具在院期間用藥的處方量。出院后需在門診使用特藥的,仍執行原有管理規定,須在特藥定點醫院診斷備案,由責任醫師開具處方,在特藥定點醫院或零售藥店購藥。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