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保障糧食安全,今年以來,原平市采取多項措施對農村耕地棄耕撂荒進行整治。
逐村逐戶開展摸排登記。一戶一查,一塊一查,摸清底數,理清撂荒面積、承包關系、位置現狀、撂荒原因和撂荒時間,建立信息臺賬,開展動態監測管控,防增量、減存量。做到復種一塊、銷號一塊,及時反映復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協調解決。加強對棄耕撂荒地性質分類和跟進復種技術指導。
強化政策宣傳和耐心引導。鼓勵農民自行復耕復種,對有能力復耕復種的農民做好農資調劑供應和生產服務。對有意愿但缺乏勞動力的農戶提供助耕服務,一對一幫扶耕種。將基本農田棄耕撂荒與補貼政策掛鉤,由村委會通知承包戶限期復耕復種。對撂荒超過一年的,停止發放次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依法追回棄耕撂荒對土地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害賠償。
集體委托代耕代種。對棄耕撂荒超過一年的,承包農民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放棄承包的耕地,由鄉鎮統籌村“兩委”委托親友鄰里、種田能手、種糧大戶代耕代種,鼓勵引導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代耕代種等全程式、菜單式托管服務,政策補貼及收益由代種者享受。
通過土地流轉對棄耕撂荒地復耕復種。對于沒有意愿復耕也無代耕代種的農戶,由鄉鎮主導,按照“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鼓勵引導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對棄耕撂荒地復耕復種,擴大經營規模。
集體托管堅決防止土地棄耕撂荒。對于未能流轉的棄耕撂荒地,土地經營權由集體托管,通過集體資金和資源自行經營的方式兜底統一組織復耕復種,政策獎補歸村集體所有。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公司或成立經營主體復耕復種。
抓住春耕有利時機全面推進復耕復種。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的原則,采取邊摸排邊整治的方法,分析棄耕撂荒原因,合理運用自行復耕、助耕服務、流轉經營、統一經營等多種方式推進復耕復種,確保全面整治,不再出現耕地棄耕撂荒現象。
強化約束落實責任。認真落實耕地棄耕撂荒整治的主體責任,夯實村“兩委”的直接責任,規范建立復耕復種臺賬,完整留存復耕復種前后圖片、文字等相關檔案資料,對于虛報瞞報數據、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曹申義)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