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代表委員關注新能源 |
2018年03月07日 11時09分 北京青年報 |
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立法——曾慶洪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汽車行業協會會長、廣汽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曾慶洪提出了《關于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立法推進合法道路測試的建議》,具體如下: (一)通過授權試點,為自動駕駛汽車發展創設法制空間。 建議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研定自動駕駛汽車測試、推廣的試點方案,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在試點范圍和期間內暫時停止適用與自動駕駛汽車發展有沖突的若干條款,確保自動駕駛汽車在道路測試時“合法上路”。同時,建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自動駕駛汽車管理暫行條例,對包括道路測試、生產者與銷售者責任、消費者權益、購買保險等自動駕駛汽車發展相關問題作出規定,為我國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的發展創設良好的法制空間。 (二)加快制定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專項法規。 建議一是盡快建立道路測試許可認證標準,對經檢驗符合自動駕駛汽車特定技術標準的產品,準予其在一定條件下利用公共道路開展測試;二是賦予測試車輛一定的豁免權,如對通過技術認證、取得上路測試許可的自動駕駛汽車的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實施的放開雙手操作等測試行為免于追究或處罰。 (三)加大調研力度,建立權責統一的自動駕駛汽車管理法規。 建議有關政府部門加大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研究力度,研討新的管理制度和法規,如公安部門可關注駕駛員駕駛行為的相關法規,工信部可關注車輛安全與涉及車輛安全強制認證方面的法規,質檢總局可關注產品召回中關于產品安全的法規;建議組織開展自動駕駛模式下發生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責任歸屬以及自動駕駛模式下是否不再適用刑事責任等課題的立法研究。 凈化網約車行業發展空間——李書福 面對快速發展的網約車和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各種亂象和問題,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建議: 一、政府應嚴格要求駕駛員的素質和培訓體系,但可以鼓勵駕駛員考試形式更靈活,比如在保證考試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在網約車平臺公司各服務所在地設立的服務機構設置考點,方便司機考試。 二、由保監會牽頭,保險公司參與設計針對網約車的創新型運輸保險,相比于現在的營運險費率低。通過新險種,降低私家車變更營運類車輛后的成本,促進主體參與者主動合規、合法運營。 三、從全國政策層面明確一人、一車、一平臺,即一名持有網約車駕駛員證的司機,只能使用一臺合格的車在一家持證平臺登記注冊,開展營運。 四、由交通運輸部牽頭,清晰各部門的權責,加強跨部門協作,有法必依、執法嚴格。讓規范平臺迅速發展,解決百姓出行安全的問題。 五、政府部門嚴格按照該《辦法》執行,設立專門工作組制定數據上傳的規范細則及處罰措施,并督促各網約車公司提交相關數據。 六、將網約車納入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進行統籌管理。 本版文/本報記者 李東穎 (責任編輯:盧相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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